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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接收调剂考生专业
二、调剂程序 1.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于4月10日10:55开放,报名时间截止到4月11日8:00. 调剂系统开放后,申请调剂的考生请及时登录“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名单选定后,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陆续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确认。届时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三、调剂复试录取 1.我院各专业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原则上不超过1:5,具体比例根据专业特点、缺额数量和生源情况确定。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实际人数复试。 2.复试的具体内容包括:专业基础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包括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部分,满分均为100分;采用进校现场复试的专业,专业基础测试的方式为笔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所有考核内容均在远程复试环节完成。专业基础测试模块的测试内容为《河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科目的相关内容。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各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河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每门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 3.复试总分计算公式:复试总分=专业基础测试成绩×40%+综合素质能力成绩×5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总分低于60分。 (2)专业基础测试成绩低于60分; (3)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 (5)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 (6)有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行为的; (7)未达到学院提前公布的复试合格标准的; (8)有其他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相关规定的。 5.我院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分学科(研究方向)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总分择优确定拟录取顺序,初试总分也相同的,依次比较考生初试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科目分数择优确定拟录取顺序。 6.调剂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初试总分/n×50%+复试总分×50%;其中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n=5;初试总分为300分的专业,n=3。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存在严重问题者; (2)复试不合格者; (3)逾期未提交复试材料或弄虚作假者; (4)未按时在研招网系统接收待录取通知者; (5)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6)逾期未提交定向就业合同或人事档案者; (7)拟录取考生入学后复查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等情况者。 8.我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所有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院不承担责任。 四、复试流程 网络远程复试 (1)硬件软件要求: 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并学习本方案附件1: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准备好线上复试的软件以及硬件环境。 (2)考生面试时须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面试时考生本人应保持发型整洁,素颜、露耳、束发、不可佩戴口罩、不可佩戴首饰,面试不得使用耳机。 (3)考生须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4)考生设备测试及拟参加复试考生需准备电子版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网络远程复试前会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测试,考生可准备好在学信网“研招远程复试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①初试准考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 ⑤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模板见附件 2; ⑥大学学习成绩单; 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考生根据自身实际自愿提供); ⑧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3); ⑨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的考生,还需提交定向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河北师范大学接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模板见附件 4)。 (5)复试 考生按照学院复试安排时间进入学信网“研招远程复试系统”,复试顺序为系统随机设置。 复试过程中有可能因某位考生个人设备原因,复试顺序有微调,请随时关注复试顺序。 复试的内容包括:专业基础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含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基础测试内容可参考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科目相关内容。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研招网系统接收复试通知或未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注意事项 (1)遵守考场守则,诚信复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解释》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录取考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线上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考生,学校将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具有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行为的,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窃取留存复试各环节试题、考核内容等纸质及音像资料,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六、其他问题 本方案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若有违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的内容,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本方案可随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学院工作实际及远程复试平台的功能做适当调整。 七、联系电话 河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311-80788533(工作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