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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和《河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办法》,结合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 首次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4月8日0:00 — 4月8日12:00。 请有意调剂我单位的考生及时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后续若因考生放弃调剂志愿、符合条件生源不足等原因造成部分学科(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可能会多次开通调剂系统,具体开通时间及接收调剂专业以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拟调剂专业及分数要求
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 1.符合教育部、河南省和我校招生简章及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剂考生单科分数和总分均需达到调入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5.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 材料与化工(0856)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材料与化工(0856)、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生物与医药(0860)、生物医学工程(0831)、生物工程(0836)、纺织科学与工程(0821)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 资源与环境(0857)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资源与环境(0857)、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电子信息(0854)、软件工程(0835)、生物工程(0836)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 6. 报考科目要求: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四、 调剂考生遴选规则 1.调剂0856 材料与化工专业:调剂考生优先从与本专业相同学科(0856 材料与化工)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若本专业相同学科的调剂生源不足,则从相近学科专业(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等)的考生中,依初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当相近学科专业的调剂生源亦不足时,从其他专业(0860 生物与医药、0831 生物医学工程、0836 生物工程、0821纺织科学与工程等)的考生中,依据统考科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 2.调剂0857 资源与环境专业:调剂考生优先从与本专业相同学科(0857 资源与环境)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若本专业相同学科的调剂生源不足,则从相近学科专业(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等)的考生中,依初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当相近学科专业的调剂生源亦不足时,从其他专业(0854 电子信息、0835软件工程、0836 生物工程等)的考生中,依据统考科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 4.对于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对于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含单科成绩)、学科背景、既往学业水平等学术性、择优性要求,择优接收具有优良专业教育背景和科研训练经历的优秀考生。 五、接收调剂程序 1. 河南大学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即可在调剂系统报考我院接收调剂的相关专业。 2. 拟调剂名单经河南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后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 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并按照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 4. 通过复试后我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 com.cn”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5. 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 六、调剂复试通知 1.复试时间:以研招网调剂复试通知为准。 2.复试方式:采取线上复试的方式进行。 七、调剂复试内容 1. 复试内容: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试、外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各项均采用百分制评分。其权重占比分别为 45%、10% 和 45%。单项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复试方式: (1)专业知识测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材料与化工复试科目为《材料科学概论》;资源与环境笔试科目为《环境工程学》。 (2)外语测试:考生随机抽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3)综合能力面试:考生随机抽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4)同等学力加试:设置两门课程,依据2025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的科目”内容。加试方式为笔试(成绩均以百分计,加试仅为同等学历考生设置,非同等学历不用加试;同等学力加试为资格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成绩构成及排名 参见《河南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九、资格审查、复试流程、拟录取工作 依据《河南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实施。 十、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要求,在本学院网站、研究生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研究生复试期间各项信息。调剂复试名单、复试成绩 ,在本学院网站另行公示。 2.监督。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的所有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必须经过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的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申诉及复议。研究生复试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束后7天内提出投诉和申诉,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复试咨询电话:0371-80961135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研究生与科研办公室)。 研究生院电话:0371-22867269;邮箱:zsgl@vip.he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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