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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剂需求
注:我院可根据学校实际下达计划和生源情况等调整上述招生计划。 二、调剂要求 (一)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的调剂政策要求。 (二)接受考生调剂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第一志愿报考0703化学类专业的考生。 (三)成绩与初试科目要求: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且不得低于我院接收调剂专业(方向)的调剂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对考生初试科目的要求: 1. 统考科目:101政治理论、201外国语 2. 自命题科目:化学类业务课 (四)第一志愿报考14430中国科学院大学化学类专业、以及高校A+/A/A-学科(按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0703化学)专业优先。 (五)同一个考生只能申请调剂一个专业,申请上述两个或以上专业视为无效。申请时请注意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关性。 三、调剂程序 1.我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接受调剂通知,申请调剂考生登录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2. 我院将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关性等,择优确认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3.我院在调剂系统上向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回复。 4.考生按要求参加我院复试。调剂复试时间将另行邮件通知,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调剂复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请密切留意我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chem.xmu.edu.cn/rcpy1/sbszs.htm)等通知。 5.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回复待录取通知。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操作确认的,视同放弃。 四、调剂复试 按《厦门大学化学系2026年学术型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复试资格审查等其他复试安排具体详见https://chem.xmu.edu.cn/info/1167/124035.htm。 五、拟录取 1. 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2.不予录取情况。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92-2182438。 投诉举报电话:0592-2183751、招生与考试办公室0592-2188888 七、本通知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