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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校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调剂工作办法,对调剂工作进行制度规范;研究生院负责调剂工作的组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调剂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调剂复试工作组织 调剂工作均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进行,所有调剂考生均须完成调剂系统规定的所有调剂流程,确认接受我校拟录取的方为调剂成功。 学校对调剂名额实行动态管理,按国家和学校下达计划统筹调整招生指标。 三、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安排 我校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开放调剂系统时间将在各学院网站公布。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调剂系统各专业正式开放初始时间为2026年4月8日,以调剂系统设置为准。 四、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五、调剂要求 1.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各学院启动调剂程序时,需提前在网上公布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调剂缺额、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 2.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3.如调剂符合报考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各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根据调剂办法中调剂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 六、调剂程序 1.学校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专业要求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 2.申请调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之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根据我校公布的缺额信息履行调剂程序填报调剂志愿。 3.自调剂系统开通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以每次开放时间内接收的所有考生志愿为准,由学院遴选符合要求的调剂考生。 4.各学院将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按学院要求参加复试。 5.复试名单和复试结果在各学院网站公示。 6.我校将根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并通过调剂系统向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点击“确认”同意拟录取。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拟录取。拟录取名单在河南工业大学研招网公布。 7.调剂考生参加相关学院组织的复试,有关要求参照《河南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学院发布的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七、联系咨询电话及其他 学校研招办电话:0371-67756268 E-mail:yzb@haut.edu.cn 学校纪委电话:0371-67756128 E-mail:jwb@haut.edu.cn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详见网页:https://yjszs.haut.edu.cn/lxwm.htm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河南省、河南工业大学相关招生政策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