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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成都理工大学生态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招生调剂信息

时间:2026-03-30 15:35:14     【转载】   来自:关注公众号:51考研网

根据《成都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2026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形式和时间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复试时间为3月30日-3月31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需将以下材料交给学院何老师(生态楼211),(注:请用《成都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作为封面装订在一起)。接收材料的起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9时—18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者不得参加复试,并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考生请务必于3月29日前加入2026年生态环境学院硕士复试群(群号:1078099833),进群请用“报考专业+姓名”实名验证。

(一)基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

3.《成都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

4.《成都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二)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5.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往届生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7.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8.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1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防震减灾人才培养专项)考生,须提交《2026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附件3)。

11.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复印件以及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12.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且已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并审核通过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该类考生除提交上述基础材料外还须提供:

(1)立功相关证明材料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

(三)补充材料:学院可以要求学生提供其它证明材料(学院自行选择)

考生可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有:个人简历、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研究成果等。

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

(3)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

三、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两个部分:专业笔试和面试。

(1)专业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权重20%。

(2)专业笔试和加试科目,以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

(3)面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100分,权重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权重6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分为专业抽答题和复试专家小组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面试试题由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专业抽答题由考生按照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作答。结构化面试由复试专家小组综合考察考生的组织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60%)。复试成绩未达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复试以后需要进行加试,加试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在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处登记。加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60分钟,成绩总分为100分,分数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6)专业笔试时间安排在3月30日晚上7:00—9:00,同等学历加试时间安排在3月30日下午3:00—5:00,具体地点将在学院官网提前发布通知。

四、调剂工作

(一)学院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

2026年我院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091000)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具体的调剂计划待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由“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统一公布。

(二)各学科专业接收考生调剂复试的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学科代码前2位相同)。若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跨学科门类,但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则可调剂;一志愿专业属于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一级学科(学科代码第三位为7或8),不受学科门类限制,与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相同可以互相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即英语(一)可以向英语(二)调剂,反之则不行;统考数学按照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由高到低的顺序调剂,反之则不行。

5.在符合“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情况下,一志愿专业初试科目未考查“数学”知识的,调入初试科目三为自命题“数学”的专业,需加试数学并成绩合格。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按本类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9.符合国家规定的其它调剂要求。

(三)调剂要求

1.调剂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调剂工作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否则无效。

3.收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3小时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将取消已发送的复试通知。

五、复试考生纪律及要求

1.复试前考生需签订《成都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附件2)。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复试过程诚信。复试过程中不录音、不录像、不直播、不保存、不传播复试相关内容。复试结束后,不将复试相关内容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发布或传播。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违反复试要求或影响复试评分的行为,复试将立即停止。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六、录取工作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进行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每科成绩总分为100分,分数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之和,计算公式为:(考生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填写《成都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附件4),并于3月30日前交给学院何老师。

(三)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的原则,分专业(方向)按照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复试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择优录取。

(四)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在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上报学校拟录取名单之前,其名额可由学院根据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七、体检工作

体检统一在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所在高校的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附件5)原件(招生体检,体检表上必须有体检结论和医院盖章)交给学院魏老师。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其它事项

(一)拟录取名单由学院统一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录取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三)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学校。定向就业考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签订由学校出具的定向就业合同。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四)学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复试费用

考生通过缴费平台交纳复试费,复试费120元/人,同等学力加试费80元/人。逾期不交费视为主动放弃复试。缴费方式参见《成都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缴费说明》。

九、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咨询电话:84079611

学院申诉电话:84073434

温馨提示:复试期间校外考生可凭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学校。


附件1-成都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附件2-成都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附件4-成都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

附件5-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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