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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旨在通过科学、严谨的考核程序,选拔出具备扎实专业基础、良好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的优秀人才。 一、指导思想 1.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竞争。 2.坚持科学选拔:通过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全面评估考生的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潜力和综合素质。 3.坚持择优录取:根据考生的复试表现,结合初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1.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成立复试监督小组:学院成立复试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检查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等相关工作。 3.成立复试专家组: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组,负责具体复试工作的实施。专家组成员由具有丰富教学和科研经验的教师组成。 三、复试形式及时间 1.复试形式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形式进行。 2.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2026年3月29日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报到时间:3月29日下午14:00--14:30。 报到地点:河南师范大学东校区综合实训楼1017办公室。 学科复试时间:3月29日下午15:00--19:00,具体安排详见学院报到地点所设公告栏。 四、复试安排 1. 复试分数线 我院按照学校复试要求,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在国家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精准划定了专业分数线(详见下表)。
2. 招生计划数
3. 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如下,请考生自行查询,我院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4. 资格审查及要求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下方所列的材料,接受初步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考生出示原件,以备核查。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加试名单另行公示。 下列材料中,1-6项所有考生均需提交;7-9项为补充材料,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交,补充材料提交时,请按次序,将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该系统仅支持电脑端,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Chrome)或火狐浏览器(FireFox)访问)按要求上传提交,以备初步资格审查。 1) 二代居民身份证;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 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研究生院网站2025年10月20日公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名单》所列考生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5) 诚信复试承诺书; 6) 政审表。 补充材料: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或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其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服务期满证书》; 8) 专家推荐信; 9) 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励。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1. 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外语测试、专业测试(笔试)、综合面试。 1)外国语测试 考察内容包含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复试面试中的独立环节。单独打分,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测试 各专业按照《2026河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内容组织专业测试,各复试科目成绩按照权重合成为专业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均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参照《2026年河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已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内容,成绩采用百分制(取整),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面试 专业知识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复试小组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按照面试项目打分。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计入复试总成绩。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往年研究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面试过程中对这些考生加强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 成绩构成 1)复试总成绩的各项占比
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复试成绩20% + 专业测试成绩20% +综合面试成绩60% 2)总成绩的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100)×60% + 复试总成绩×40% 以上各科目成绩、复试总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六、调剂 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 七、拟录取 1. 拟录取规则 我院在“程序公开、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下,区分专业和学习方式,依据总成绩和实际剩余招生计划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上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张榜公布。若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若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按初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 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3) 专业课单科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4) 外国语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5)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特别说明: 我院可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拟录取手续办理 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相关安排另行通知)完成拟录取手续的办理(调档、政审和签订定向协议等手续)。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3. 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去向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非定向就业按研究生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4. 体检 考生体检采取由线上提供体检报告的方式进行。拟录取考生于5月6日前提供近期(三个月内)河南师范大学校医院或国家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即可。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入学资格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公示 我院各专业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初步结果将在学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待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录取公示样表:
(说明:加分照顾及专项计划应在备注中说明) 九、咨询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373-3328030 十、申诉渠道 学院申诉电话:0373-3328030 学校申诉渠道:0373-3329034(研究生院) 0373-3328528(纪委) 十一、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本办法由河南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对比以上数据: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 ,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 结合自己的情况,积极准备,如需删除请联系电话18137782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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