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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以“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为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一)考生本科毕业学校与院人才引进的要求相同,必须具有学士学位,所学专业、报考专业、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身体健康。考生本科毕业学校与院人才引进的要求相同,必须具有学士学位,所学专业、报考专业、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身体健康。 (二)总分不低于310分,政治、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数学、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二、调剂要求 (一)调剂考生须符合院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及报考条件。 (二)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本科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必须相同,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力学为英语一、数学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为英语一、数学一或数学二。 (三)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复试。 (四)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同一专业设置多组考试科目的,在专业下分设研究方向、分列招生计划并分别择优排队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五)院系所调剂考生专业要求和学科门类见表一。 表一 院系所调剂考生专业要求
三、调剂步骤 (一)凡有意向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将考研成绩、本科成绩单、个人简历、大学期间获奖情况证明发至各培养单位人力资源部。 (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开通之后,进行登记确认(网址http://yz.chsi.com.cn),确认调剂单位为: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代码:83256。 (三)各培养单位收到拟调剂考生的报考材料后,经审查,通知符合条件的拟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四)拟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后,将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是否录取。 (五)对拟录取考生,我院将调取其报考材料、各类档案,政审合格后确定是否最终录取。未能录取的调剂考生可申请再次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 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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