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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调剂 1.我院全日制研究生不接收调剂。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今年继续接收调剂,复试工作将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开展,请考生及时关注法学院官网调剂相关通知。 2.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系统”进行调剂报名,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将于4月8日开放,我院调剂复试考生的复试形式、内容、录取标准与非全日制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工作相同。 3.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调剂复试分数线与该学科全日制复试分数线一致。其他调剂要求与校内要求相同。 4.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向校外申请调剂。 5.其他要求: (1)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2)学院根据调剂办法的要求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调剂复试。 考生咨询电话: 周老师:010-81381017转8002 学院邮箱:bitlaw01@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