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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4〕4号)和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学校实际和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2.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录取工作。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2.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3.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专家组,该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和试题命制。 4.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该工作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资格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的考生,并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报考条件,具备复试资格,按学校和我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分数线如下表: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品德。复试采用面试形式,包含以下内容:专业知识考核(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100分)和综合素质面试(1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 1.外语能力测试 以听说方式进行。了解考生外国语听说表达能力,给出不同主题,由考生围绕所选主题作答。(满分100分) 2.专业知识考核 学院根据《2025年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指定的复试科目进行考核,通过笔试形式进行。重点考核: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满分100分) 3.综合素质面试 采用口试形式。主要考核学生的治学态度、知识结构、实践能力、专业潜力、心理素质等。(满分100分)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考生于复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新生入校时提供原件。 5.心理测试 五、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 复试期间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无证考生和复试资格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复试。考生须按学院通知要求(3月23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208269877@qq.com)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 (3)学信网学历(学籍)查询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其他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5)《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复试。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2.考生复试流程及具体安排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2025年3月24日上午8:00,在06-211会议室举行。 注:以上项目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将提前另行通知;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的相关调剂公告。 3.人员安排 学院考研咨询群会发布相关复试通知。调剂复试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进行安排。研究生秘书负责每次考试考官通知工作,每场考试评委至少5人。 4.复试缴费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复试费通过网络平台由学校财务统一收取。 5.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 6.人事档案审查 拟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和政审调查表寄送手续,开学后进行审查。 六、成绩计算和拟录取 1.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比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按总分折合成百分制后计算)×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其中:复试成绩(百分制)包括:外语能力测试成绩(30%)、专业知识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 2.所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 3.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4.已录取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2)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入学复查不合格者。 七、信息公布与复议 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及时公布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调剂公告等招生考试有关信息,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本单位信息发布网址: https://hjxy.wtu.edu.cn/xyxw/tzgg.htm 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纺织大学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或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反映。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59367338;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59367498。 八、其他事项 1.线下复试考生,凭学院复试通知、复试名单截图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经校大门保安验证后入校。 2.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我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027-59367338 咨询QQ群:1016692968(武汉纺织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研招一志愿群) 1021645228(武汉纺织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研招咨询群) 附件 一志愿复试名单 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5年3月19日 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https://gs.wtu.edu.cn/info/1101/8252.htm 附件【武汉纺织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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