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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数据: 社会学、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 云南财经大学2026年法政学院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时间:2026-03-16 11:14:29 依据教育部、云南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以及《云南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名额及复试名单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一般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根据拟招生名额和生源情况确定。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专业拟招生名额、复试人数以及其他要求,详见下表:
注:①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通过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②免初试考生(例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如主管部门审核未通过,将取消其复试资格,且录取无效。二、复试形式及内容(一)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学院对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外语能力、科研实践综合能力以及思想政治等。复试分数满分100分,复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 1.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分 重点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知识结构。 2.外语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100分 主要测试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 3.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结合考生提供材料进行科研潜力和实践能力等素质考核。 4.复试参考书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考试时间:2026年3月20日09:00-3月20日12:00。 (2)考试方式: 线下笔试 。 (3)考试科目:
(4)考试科目分值:满分100分,60分及格。 (5)考试其他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须于3月19日至卓远楼附楼507办公室报到。 6.思想政治审查 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表现、思想道德、遵纪守法等内容。考生提交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具体要求详见《云南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附件3)。 三、复试准备工作 1.考生须认真阅读《云南财经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线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1),知悉理解规则内容,并严格遵守。 2.考生须提前知悉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有关复试录取的各项要求和工作安排,提前规划好个人行程,确保准时参加复试考试。 3.我院考生参加面试缴费、复试资料提交、考生身份验证均需通过“研招远程面试系统”进行。请考生自己安装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软件。主用平台为“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安装使用说明详见《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无需准备二机位设备。若有问题及时同学院联系。 联系人: 杨老师 ; 联系方式:QQ群1003756776(云财法政2026一志愿,仅限收到复试通知的学生入群)。 4.考生须做好复试材料的准备和提交工作,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凡提交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应严格按照下表要求准备复试材料,将所有材料编制成册。电子版所有材料汇总到1个文件中(PDF或WORD格式,大小不超过10M),文件命名格式为: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名称。按复试细则的时间要求提交“研招远程面试系统”。
注:以上学历学籍校验报告应为近半年在学信网验证的报告 四、缴费及复试材料提交 考生自行登录“研招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复试费用缴纳和复试材料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一)缴费 1. 缴费平台:“研招远程面试系统”。 2. 缴费时间:2026年3月18日09:00-3月19日12:00。 (二)复试材料提交 1. 复试材料提交平台:“研招远程面试系统”。 2. 复试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3月18日09:00-3月19日12:00。 3. 考生须按照云南财经大学法政学院关于复试材料报送的相关要求,将本人复试材料上传至系统。考生应密切关注复试材料审核进展,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三)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方式完成复试费用缴纳和复试材料的提交,逾期不缴纳费用、不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合格或补充材料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复试具体安排 1.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社会学、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社会工作专业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5年3月21日(周六)8:30至17:30 (2)面试地点:北院卓远楼附楼五楼 (3)其他要求:参加线下面试,考生可于3月20日来学院报到,也可于3月21日报到,报到地点为北院卓远楼附楼507办公室。 2.同等学力加试安排: (1)社会工作专业加试科目:《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政策》 (2)考试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20日(周五)9:00至12:00,北院卓远楼附楼五楼。 (3)其他要求:线下笔试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相关要求 (一)复试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2. 复试内容: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等。 3. 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60%+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0%。 4.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科目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5. 复试合格是指考生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合格,同时复试成绩及格,并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及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60%+复试成绩×40%。所有各项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注: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例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其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复试成绩。 (三)复试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考生复试成绩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提出书面成绩复核申请。 七、拟录取及公示(一)拟录取名单确定1. 我院依据提前公布的各招生专业(或方向)的招生名额: ① 从第一志愿(不含校内调剂考生)复试合格且未被其他高校录取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② 若该专业(或研究方向)在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后仍有剩余招生名额,则按照调剂考生复试批次顺序,依据总成绩择优拟录取复试合格且未被其他高校录取的调剂考生。 ③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属于专项招生计划,相关考生的复试及总成绩将单独排名,并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④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将与普通考生一同排序,并根据总成绩择优录取。 若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复试成绩仍相同,则学院按初试总分、外语、思想政治、业务科1、业务科2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专业只按定向就业方式录取。 3. 以下情况考生不予拟录取: (1)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及格。 (3)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不及格。 (二)拟录取公示1. 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未按要求完成人事档案调档手续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不列入拟录取公示名单。 2. 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3.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录取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八、体检(一)体检要求 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项目 1. 五官科:视力/矫正视力。 2. 外科:身高、体重、淋巴、甲状腺、脊柱。 3. 内科:血压、发育及营养情况、神经及精神、肺及呼吸道、心脏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 4. 心电图。 5. 化验检查:肝功、肾功、血糖测定。 6. 胸部X透视(肺结核)。 (三)体检报告提交 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在研究生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近2个月内(按提交截止时间计算)的体检报告。所有材料须编制汇总到1个文件中(PDF或WORD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名称。 体检报告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4月15日 。 体检报告提交方式: 发送邮箱zz1706@ynufe.edu.cn 。 九、函调人事档案学院对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函调人事档案,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学院另行通知。十、相关费用根据物价局批准标准,相关费用收取标准: 复试费:100元/人,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加收80元/人。 所有费用缴纳后概不退费,请考生谨慎缴费。 十一、违规处理(一)复试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云南财经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特别提醒: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二)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十二、监督(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投诉,各学院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参与监督工作。考生如发现招生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在4月30日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投诉。 (二)投诉方式 电话:0871-65114879 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十三、咨询渠道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期间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部门: 法政学院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0871-65195276 联系邮箱: zz1706@ynufe.edu.cn 辅助联系平台:QQ群1003756776(云财法政2026一志愿,仅限收到复试通知的学生入群) 原文链接;https://www.ynufe.edu.cn/fzxy/info/1066/12792.htm 对比以上数据,结合自己的情况,积极准备,如需删除请联系电话181377820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