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湖北工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2025〕2 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 定本工作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 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2.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 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 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 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研 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省教育厅、省招委会相关 决议和通知要求,全面统筹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审议决策研究生考试招生重大事项。 2.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巡视督查组,负责对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巡视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 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3.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 作预案,快速妥善处置复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 障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4.各招生学院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单 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本单位研究 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 指导开展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 设备、经费保障等。 5.各招生学院成立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 工作巡视督查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本单位的复试、 调剂、录取工作情况。 6.各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专家组,负责根 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 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和试题命制(含保密)。 每个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由 5 名及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科研 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设组长 1 名,同时至少配备 1 名小组 秘书。各招生学院应对该专家组构成做好保密工作。 7.各招生学院应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复试 前对考生报考资格和复试资格进行审核。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资格 1.复试生源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招生学院根据 学科专业上线生源情况,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生源 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 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划线原则。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划定同一复试 分数线。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所有专业的复试线,包括总分 线和单科线都不得低于国家 A 类线基本要求。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根 据专项计划指标、一志愿报考的学科专业、考生初试成绩情 况等方面综合考量后统一划定。 4.符合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 定》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规定享受初试总分加分 政策后,须达到学校初试成绩上线要求;“双少生”须达到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国家分数线。所有享受加分或照顾 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初试成绩上线要求 的考生,入围复试名单,按学校和招生学院通知要求参加复 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我校考生初试成绩上 线要求见附件《湖北工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复试资格线》。 6.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 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已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且通过学校资格审核的考生,根据规定可免初试直接参加复 试,经复试考核合格即可予以拟录取。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 复试两种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自主 确定,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 对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笔试等复试内容,采用网络远 程方式难以实施的,招生学院可进行一定调整。复试内容一 般包含以下方面: (一)笔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满分 100 分,由各学 院组织,主要为专业知识考核。 (二)面试。满分 200 分,包括综合面试(150 分)和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 分),由各学院组织。每名 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20 分钟。 1.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 质、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养及身心状况等方面进行考察, 还可要求考生提供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及专业排名情况、 各类奖励情况、科研成果、毕业论文或实习实践报告等材料, 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等情况的全面考 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视具体情况还可采取“函调” 或“派人外调”等方式。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了解考生外国语听说表 达能力,给出不同主题,由考生围绕所选主题作答。测试内 容包括日常对话、广播新闻、专业外文文献等。 (三)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 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科 考试时间不少于 60 分钟,具体时长由招生学院确定,满分 100 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低 于 60 分)不予录取。 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仅限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 是否需要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由 招生学院自主确定。 (四)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 和工程管理等 4 个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 在复试中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心理测试。考生心理素质测试由各学院和学校心 理健康教育中心安排组织,测试方式、时间地点等由学院通 知考生。 五、复试相关安排 1.时间安排 我校复试分批次进行,总体安排为3月22日-24日完成一 志愿考生复试,4月27日前完成接收调剂考生的复试。各招 生学院复试具体安排见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各 学院通知到考生。 2.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 复试期间由各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无证考生 和复试资格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复试,考生须按学校和招生学 院要求的形式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应届考生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和大学成绩单; (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 子注册备案表》; (5)国(境)外学历考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6)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 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定向攻 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拟录取阶段须提供定向协议); (8)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 核表; (9)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10)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3.复试流程 以各学院发布的实施细则中要求的流程为准,采用网络 远程复试的,考生复试设备要求双机位,考生须准备电脑和 手机,具体流程见招生学院公告栏发布的远程面试系统操作 手册。 六、复试工作要求及保障 1.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国家保密相关管理规定做好 复试的安全保密工作。复试试题管理工作要参照初试自命题 有关工作要求执行,确保科学、规范、安全。 2.做好复试工作人员及专家组成员遴选和教育培训工 作,严格落实考试回避制度。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 立评分,并当场给出成绩。同一招生学院同一学科专业不同 复试工作专家组之间要保证考试流程、选拔标准的一致性和 公平性。 3.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 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考中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 作专家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 监管,严防“作弊”。采取远程复试的,要采用必要的技术 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 4.复试过程要做好详细记录,考生面试过程均要全程录 音录像。复试完毕后笔试成绩原始登分表和面试评分记录表 等材料原件交由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招生学院复印留存。 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 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 1 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 5 年。 招生学院要把好关键环节关,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 机制,反复校验比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5.精心组织准备场地、设备、工作人员等,复试过程环 节提前演练,做好设备、网络故障等方面应急预案,确保复 试过程规范、严谨、有序。 七、录取工作 1.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 占 40%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60%+(复 试总分÷复试满分)×100×40% 2.考生录取办法 (1)符合规定申请免初试的考生,复试合格者即可予 以拟录取。 (2)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 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同等条 件下,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优先录取。 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初试总分、政治(或管综)与外 语成绩之和、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3)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根据招生计划、 总成绩分别排序录取。 (4)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排序录取。 3.若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其名额可按录取 办法进行递补录取。 4.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总分满分300分低于180分; 复试总分满分200分低于120分); (3)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者; (5)定向就业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者; (6)报名考试、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经确认存在作 弊和弄虚作假行为者; (7)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录取规定者。 八、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 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 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2.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 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资 格线。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 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 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 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 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 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我校相关学院相关 专业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 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考生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的,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学 院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定向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等材料,满 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 7.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 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定调剂工作 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 网站公布。 8.调剂工作办法应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 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咨询渠道等信息,报学校研究生 招生委员会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 求的,须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九、体检安排 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须体检,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 一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 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复试缴费 1.经省物价局核准,复试考生每人缴纳费用 100 元,缴 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2.缴纳渠道:湖北工业大学财务处官方缴费平台。 十一、复试工作监督及复议 1.监督与巡查。各招生学院是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 织实施单位和责任主体。在复试录取工作期间,学院要落实 “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巡视督查组,在复试过程中 将开展复试巡查工作,对各单位的复试录取细则、复试录取 过程、招生计划执行、复试督查自查、信息公开情况等重要 事项进行监督巡查。 2.责任追究。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 责,严守保密纪律,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3.信息公布与复议。招生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 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公告、复试名单、复试 成绩等信息。 最终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上公示不少于 7 日,未经公示录取无效。考生如有异议,可 向学校提出申诉,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 招生委员会及时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27-59752000(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申 诉电话:027-59750034(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 十二、其他事项 1.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 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 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经校 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后决定。 附件:湖北工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 资格线 湖北工业大学 2026 年 3 月 15 日 湖北工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线 学科门类 代码名称 一级学科名称 专业学位类别 总分 单科 (满分=100 分) 单科 (满分>100 分) 02 经济学 各学科专业 324 40 60 03 法学 各学科专业 321 40 60 04 教育学 0452 体育 310 38 114 0451 教育 0453 国际中文教育 347 48 72 其他学科专业 347 48 144 05 文学 0502 外国语言文学 354 48 72 0551 翻译 367 48 72 07 理学 各学科专业 275 35 53 08 工学 085501 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314 35 53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95 35 53 085402 通信工程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330 35 53 085801 电气工程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306 35 53 085801 电气工程 (卓越工程师学院) 264 35 53 085404 计算机技术 (计算机学院) 291 35 53 其他学科专业 264 35 53 09 农学 各学科专业 240 33 50 学科门类 代码名称 一级学科名称 专业学位类别 总分 单科 (满分=100 分) 单科 (满分>100 分) 12 管理学 1251 工商管理 146 35 70 1252 公共管理 168 39 78 1253 会计 199 51 102 1256 工程管理 166 39 78 其他学科专业 332 41 62 13 艺术学 1357 设计 (艺术设计学院) 361 38 57 1357 设计 (工业设计学院) 354 38 57 14 交叉学科 1403 设计学 266 35 53 专项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资格线:对应报考学科专业 A 类考 生国家线总分降 20 分,各单科降 10 分。 其 他 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规定享受初试总分加 分政策后,须达到学校初试成绩上线要求;“双少生”须达到享受少 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国家分数线。 原文链接:https://yjs.hbut.edu.cn/info/1010/18003.htm 对比以上数据,结合自己的情况,积极准备,如需删除请联系电话181377820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