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笔试(初试)将于2025年12月21日、22日举行。根据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现将四川工业科技学院(罗江校区)报考点(报考点代码:5149,以下简称“报考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24年12月2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2024年12月2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注意:请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考生需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分别于考试当天上午7:00,下午13:00到考区外的手机存放处存放手机,通过智能安检门进行安检,过人像比对系统进行人像比对无误后,进入考区。上午7:50,下午13:30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即上午8:45,下午14:15)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 30分钟。
(二)考试地点:四川工业科技学院(罗江校区)
钟灵楼:1-27考场;毓秀楼:28-35考场
考生可在12月20日下午15:00-17:00期间到学校罗江校区查看考场安排和其他注意事项。
二、注意事项
(一)首次考试入场时必须将《诚信考试承诺书》交监考教师。
(二)报考点全部使用标准化考场,各考场均配备高清摄像头、人脸识别仪、金属探测仪、5G无线信号屏蔽仪、无线信号侦测设备等防作弊工具,并与国家及四川省形成五维一体互联实时监控体系,全面保障考试的安全顺利进行。
(三)报考点将根据四川省的统一安排对考生进行两次安检,第一次入考区使用智能安检门安检,第二次入考场由监考教师使用手持金属探测仪手动安检。不能进行安全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三甲医院出具的证明。考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枪支、无线电收发装置、手表、手环、手机等禁带物品,以及各种金属或含金属物品(饰品)进入考场;考生有义务配合安全检查工作,如有携带前述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前应主动交出。
(四)按照四川省的统一部署,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过程将全程监控。考试结束后,报考点将把所有视频监控录像资料送交专业机构进行回放。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及相关部门根据视频回放发现的考生违纪违规事实(包含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和交头接耳等行为)或考务工作人员违反考务职责的情况,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五)考生取出试卷后,应当首先核对试卷是否与试卷袋考试科目名称一致,检查有无漏页、漏印、字迹不清、破损等异常情况;要注意阅读试卷首页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开考后(即8:30或14:00后)才发现异常情况要求更换试卷和答题卡的,所延误的时间不予补偿。
(六)除准考证上招生单位另行规定的特殊文具外,考生一律不允许自带文具,报考点已为考生统一配备研究生考试专用文具。
三、考试纪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行为均构成犯罪,请考生牢固树立法治和诚信观念,珍惜个人荣誉,遵守考场规定和秩序,切勿以身试法: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九条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2)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3)抄袭他人答案的;(4)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5)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