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提示
(一)修改报考信息相关事项。
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动生成考生报考信息,但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性信息不能更改。关键性信息填报错误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8日22:00)前,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逾期无法修改。重复缴纳的报考费将于网报结束后3个月内系统自动退还。
考生如修改非关键性信息,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8日22:00)前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网站修改。
(二)报考费退费相关事项。
已参加网上确认且已编排考场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其缴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或已缴纳报考费但未进行网上确认的,网报结束3个月内系统自动退还相关报考费。
考生请勿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三)自考生报考相关事项。
由于自考生无学籍,未拿到毕业证的自考生在网上报名校验时会提示无学籍学历,届时考生可继续填报,后期按照报考单位要求提供相应自考有关材料,如自考成绩单等。
(四)考点安排说明。
枣庄市报考点统筹考虑报考人数、标准化考点建设及组考安全等因素后进行考点分配。具体考点信息请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五)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相关事项。
如考生符合《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文件规定的申请便利条件,请于11月20日前向枣庄市报考点提出申请。
(六)及时查阅有关报考信息。
考生要定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站内信”,及时了解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有关招生信息。
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研究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