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续《泰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一)》)
三、注意事项
(一)信息复核
1.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山东省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要求。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未缴费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确认。
2.考生应当对本人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考生务必认真核对考生来源、毕业日期、毕业证书编号、报考类别等信息,确保与本人信息完全一致。
3.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未通过的主要原因是毕业日期、毕业证(学位证)编号填写错误),请尽早核查个人信息或按系统提示办理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手续。
4.由于自考生无学籍,未拿到毕业证的自考生在报名校验时会提示无学籍学历,届时考生可继续填报,后期可按照网上确认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如自考准考证、成绩单等)即可。
(二)退费说明
1.已参加网上确认且已编排考场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
2.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将予以退还。
3.未参加网上信息确认但已缴纳报考费的将予以退还。
4.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的考生须重新缴纳报考费,原缴纳的报考费将予以退还。
5.报考费将于网报结束后3个月内(约12月底)由研招网自动退还至缴费账户,考生请勿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三)合理便利
如考生符合《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文件规定的申请便利条件,可在完成网上确认后向我院提出申请。
(四)考风考纪
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考生只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一律作为考试作弊处理,当次考试各科成绩全部判零。如手机中含有试题相关内容交由公安部门处理,《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涉及考试作弊的条款,各位考生应认真学习。
2.考生应按《准考证》要求带齐有关证件和考试用具,凡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点封闭区。本次考试将实行“2 1”安检,书包、手机、手表等严禁带入考点封闭区,考场实行“智能巡查”,请考生不要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
3.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如考前证件丢失请及时补办。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五)考点安排
1.我院将统筹考虑报考人数、标准化考点建设及组考安全等因素进行考点分配,任何人不得要求指定考点、考场。
2.考试前一天考点考场布置结束后,考生可以到考点指定区域了解考试相关要求、熟悉考场安排情况,但不得进入考场。
(六)联系方式
泰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岱道庵路486号,电话:0538-8520993,8236001(工作日期间)。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