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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网报公告/报名信息 >>辽宁 >>辽宁省丹东市招考办 >> 丹东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
详细内容

丹东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

一、网上确认上传材料清单

1、所有网上确认的考生须上传如下材料:

①准考证照片(白底);

②手持居民身份证照片。(格式详见本页第二项)

2、身份证核验未通过的,须上传:

①居民身份证或报名使用证件(正面);

②居民身份证或报名使用证件(反面)。

3、学籍未通过学信网校验的应届考生还须上传如下材料: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至11月5日之后的)。

4、往届生、二学位考生、自考未毕业考生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大数据核查未通过):

     我省通过公安厅和人社厅分别审核考生户籍和社保信息(三个月以上缴费记录)。

     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必上传此项证明材料。

     审核未通过考生,须上传以下参考凭证的任意一种,即可在丹东参加考试。

①丹东本地工作证明(仅限社保缴纳在辽宁省社保账户的);

②军人身份证件和现役军人在丹东驻军证明(姓名、身份证号、现在丹东服役字样);

③本地房产证明(考生本人);

④本地营业执照(考生本人);

⑤嫁娶在丹东的(须出具考生本人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户口本);

⑥校方出具的二学位证明(仅限辽东学院);

⑦自考未毕业且在2025年9月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仅限考辽东学院的),可上传准考证、成绩单。

请考生诚信对待网审,如因上传假材料产生的一切问题,考生后果自负。

如发现上传假证件及假证明,我办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二、上传材料格式

请务必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因考生材料不合格超期未通过审核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网上确认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站内信息。

所有上传资料图像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照片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禁止上传镜像照片(照片内人像、文字水平翻转,即镜像照)。

1、准考证照片(证件照)

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②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③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④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2、居民身份证

①考生须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两面照片,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②证件不得涂改,照片不得做任何修改,需确保证件四边角在照片内显示完整,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清晰可辨。

3、手持居民身份证照片

①考生本人双手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将持证手臂和上半身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端正、脸部无遮挡,要露出五官,身份证人像面信息完整清晰,照片正向无翻转。

4、其他材料

①应保证证件或材料四边角在照片内显示完整,照片完整清晰;

三、网上确认工作程序

1、上传审核材料时间:2024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4:00。

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6:00。

2、报考点会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审核考生材料,考生随时查看研招网报名系统站内信息。报名审核结果一般会在24小时内通过确认系统反馈(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及特殊情况除外)。

3、在网上确认期内,请考生随时关注站内信提示。若网上确认审核通过,则报名确认成功,无需再到现场。

     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或到现场审核地提供原始材料现场审核;

4、不符合我报考点条件的考生,请尽快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以免耽误您的学习和考试!

5、考生须于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四、报考点联系方式

(2112)辽宁省丹东市招考办。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振七街48号,0415-2536773。

五、注意事项

上传材料格式如有修改,请考生留意本报考点后续网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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