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鞍山市招考办报考点接受报名考生范围
1.鞍山域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仅限辽宁科技大学、鞍山师范学院);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报考辽宁科技大学和鞍山师范学院的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考生。
2.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或教学点为鞍山市。
3.非应届毕业生在鞍山市工作或户籍在鞍山市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选择鞍山市招考办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有特殊要求及限制的除外)。在我市工作且户籍非我市,须提供本人工作近3个月(8月-10月)鞍山市社保缴费记录。在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但工作和户籍均不在鞍山的考生,应回工作或户籍地报考。
4.报考沈阳音乐学院和鲁迅美术学院的考生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在其他报考点报名无效。
三、网上确认
1.所有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1日至5日16:00截止,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须提前查阅辽宁省招考办和鞍山市招考办发布的网报公告,了解网上确认各项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照片、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或社保证明等。鞍山市招考办将在网上集中审核,并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未能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经考生填报并通过网上审核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咨询电话及联系地址
鞍山市招考办咨询电话:0412-2663006,
鞍山市招考办联系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老卫校院内、市教育局523房间)
鞍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