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山西省对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规定
1.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六、考生注意事项
1.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部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考试严禁考生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身份识别设备和金属探测仪等防作弊器材全身检测,考生尽量避免携带手机到考点、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服和饰品,以免影响按时入场和考试情绪。考生在入场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请考生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及时查看我报考点公告通知,以了解考试相关信息。
2.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各项管理规定。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规定为准,并请考生及时关注山西大同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
我校报考点咨询电话:0352-5028003。
山西大同大学报考点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