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1.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山西招生考试网”、“临汾招生考试网”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网上确认具体事项按照临汾市招生考试中心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执行;
2.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弄虚作假等情形,造成不能进行网上确认,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续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3.根据有关规定,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
4.考生取消已缴费的报考信息或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个报名号重复缴费的,以及确认信息未完成的,由“研招网”统一进行退费处理;退费款项一律原路退回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或银行账户,请考生不要急于在缴费后立即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将于12月底前完成,请考生实时关注账户的退费到账情况,如有问题及时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客服联系(联系电话:010-67410388);
5.网上确认“审核通过”的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网上确认咨询电话及地址
网上确认期间接受考生关于网上信息确认的相关咨询。
电话:0357—5570033;
地址:临汾市第一中学校图书楼五层(滨河西路北段一中路1号)。
八、警示提醒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