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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网报公告/报名信息 >>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 >>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政法大学(1153)报考点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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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政法大学(1153)报考点公告(一)

各位考生: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北京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考点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



考生报名前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拟报考招生单位官方网站、我校官方网站,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北京教育考试院、报考招生单位及我校考点的相关通知公告,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须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报考条件,满足报考招生单位和我校考点相关规定,按要求报考。



点击阅读:《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中国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二、报考点考场安排



中国政法大学考点(考点代码:1153)的考场分布在海淀校区(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和昌平校区(昌平区府学路27号)。报名结束后,我校将根据两校区考场容量及考生人数统筹安排考生考试地点。



三、报考点选择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按照《北京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一经提交,无法更改。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选择我校考点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在京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1.中国政法大学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中国政法大学或京外招生单位的(除“业务课2”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或科目代码为“910-919”之间的、报考军事院校的之外),应选择中国政法大学考点。



2.除我校以外的其他京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应选择中国政法大学考点。



3.除我校以外的其他京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就读院校没有设置报考点或艺术类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报考京外招生单位(报考军事院校除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可以选择我校考点或北京教育考试院指定的116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报考点。若我校考点出现报名缴费考生满员的情况,我校将根据考位容量适时关闭接收此类考生报名的功能。



4.除我校以外的其他京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就读院校设有报考点的(不含艺术类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不得选择中国政法大学考点。



5.在京外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在京实习或参加培训班的学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考点。



(二)非应届本科毕业生



1.满足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在京条件的非应届生:如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可以选择我校考点;如报考京外招生单位(报考军事院校除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可以选择我校考点或北京教育考试院指定的116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报考点。若我校考点出现报名缴费考生满员的情况,我校将根据考位容量适时关闭接收此类考生报名的功能。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在京条件的具体要求是:考生须具有在京户籍或者报名当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请提前准备好户籍证明材料(户口本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首页须加盖户口单位红色公章;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在京户籍证明原件)、《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须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权益”查询并打印,个人权益记录流水号及校验码清晰可见并在有效期内可查询真伪,否则视为无效)。



不符合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在京条件的非应届生,不得选择我校考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除外)。



2.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单独考试”(不含“援藏计划”)的考生,应选择我校考点。



(三)京内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考生



为方便考生,京内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考生在得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允许报考的前提下,可参照应届生相关规定选择考点。网上确认时无需提供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但须提供就读学校相关部门(教务处或学生处)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内容应包括同意报考证明和第二学士学位在读情况证明)。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中注明“XX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



(四)所有考生



1.报考北京地区除我校以外其他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得选择我校考点。



2.除我校应届生以外的其他考生,若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不得选择我校考点。



3.“业务课2”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或科目代码为“910-919”之间的、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不得选择我校考点。



4.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应选择北京市的报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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