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结合本报考点实际情况,现将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代码为1118)报考点相关要求公告如下。符合规定并满足条件方可选择我校为报考点(代码为1118)。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考资格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满足所报考招生单位及本报考点的有关要求。
二、在京报考要求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以下考生可选择在京报考:
1.就读学校在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考在京招生单位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的考生;
3.其他考生,须满足户口或工作所在地在京的条件,具体要求是:考生须具有在京户籍或者报名当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
三、北京电子科技学院(1118)报考点报考要求
1.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在京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且符合在京报考要求的非应届生;
3.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不包括报考单位“业务课2”科目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考生和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
4.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6工程管理、1257审计等7个专业、符合在京报考要求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院校未设立报考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艺术类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在读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