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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学院2017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时间:2016-10-05 一、学校简介 合肥学院是一所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80年的合肥联合大学,位于安徽省省会合肥市。校园面积1358亩,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79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15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350人,其中研究生81人,外国留学生47人。 学校是国家首批承担“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大学之一,中德共建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全国应用型本科高校专门委员会副主席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常任主席单位,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学习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经验,构建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2009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14年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学校文、理科二本招生投档最低分双双位居全省第一。2016年,环境工程等5个专业进入本科第一批次招生。 2015年10月30日,李克强总理和德国总理默克尔共同视察合肥学院,并宣布两国政府决定在我校设立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及合作基金。学校建有中国安徽-德国中心、中国合肥-韩国中心。同德国、韩国等国家和地区54所大学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累计有2200名余学生赴国外留学。目前,经国务院批准,学校已正式启动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 二、招生计划
三、专业概况 培养目标: 学校借鉴德国等发达国家工程教育理念,依托“校企联合培养”平台,制定环境工程领域专业硕士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思想观念新、工程实践能力强,掌握环境工程领域的基本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具有独立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创新、污染防治与综合利用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项目管理人才。学制2.5年。 培养条件: 2005年,安徽省与德国下萨克森州在合肥学院共同建设了国际合作平台——中德合作环境技术转化中心。2007年安徽省教育厅在我院设立城市固废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0年安徽省科技厅在我校设立安徽省固体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1年我校联合三家企业组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创新平台——合肥环境工程研究院。2013年合肥学院水环境及污染控制院士专家工作站揭牌,中国工程院院士、中科院过程所研究员张懿及创新团队正式入驻我校院士专家工作站。2014年合肥学院与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合肥市环境应急管理中心共建安徽省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协同创新中心。 目前,学校环境工程专业实验室总面积为2600多平米,实验设备资产2000余万元,拥有十余个专业实验室,企业在我校建设了安徽合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5个嵌入式实验室。我校还与合肥热电集团、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0余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工程实践基地。我校与相关企业共建的嵌入式研发和技术服务中心——安徽合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已获国家环境检测能力资质认定,是合肥市2012年“创新型企业”。 本专业现有校内导师28人,其中教授27人;并有一支高素质的校外导师队伍。 培养模式: 本专业实行“1+0.5+1”三段式培养模式:一年的课堂教学和专业岗位认知实习,在校修完国家规定的理论课学分;半年(第三学期)的项目学习和短期游学活动;一年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即在双导师的指导下在企业(院所)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外语较好的优秀学生学校将推荐到德、韩或美国的相关高校就读1-1.5年,经考核符合毕业要求,可同时获得我校与合作高校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 就业前景: 节能环保产业被列为国家大力发展的七大战略新型产业之首,环境工程也是21世纪重点发展的高新科技之一。本专业是跨学科领域的工程应用型专业,毕业生可在政府部门、规划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环保部门、设计单位、工矿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从事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工作,也可以在环保产业部门从事与环保设备相关的研究、设计、制造、运行控制及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前要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重点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必须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三)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各相关单位网上公告。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参加初试。 初试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或德语、数学二、环境科学概论或化工原理。各门课程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全国统考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德语、环境科学概论、化工原理由我校自命题科目。 复试 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原则上以不低于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及要求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页上。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背景、学术志向、专业素质、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 同等学历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加试《环境工程原理》和《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两门本学科主干课程作为是否录取的依据之一,加试方式为笔试,两门加试课程中有任何一门不及格的不能录取。 七、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我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八、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将档案寄到我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费与奖助体系 我校2017年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均需交纳学费,学费标准8000元/学年,2.5年共计20000元。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同时,我校将进一步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和助学金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出国(境)留学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学金、合大环保奖学金和科研成果奖励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困难补助等。详见合肥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一览表。
说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者直接获得新生入学奖学金一等奖
以上招生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1059 联系人:郭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 0551-62158048 邮 箱:yjsc@hfuu.edu.cn 学校网址:www.hfuu.edu.cn 研招QQ群:431533351(申请入群时请注明: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入群后请据此改名)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邮编: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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