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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时间:2016-09-09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 8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免生名额分配 根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农垦校发〔2016〕8号)对推免生名额进行具体分配(见附件1)。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办法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代表和研究生秘书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公布的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办法及实施细则并上报研究生处。学院推免生工作办法应包括:本学院推免生名额、申请条件;接收推免生专业及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的50%)、复试要求(包括具体时间及地点)、学院受理投诉的负责人和电话等事项。 三、申请条件 凡符合《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申请基本条件”的本校学生均可申请推免生资格。 四、推荐工作程序 1、资格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陆“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处主页-资料下载-招生工作”(http://www2.hlau.cn/yanjiusheng/zsgzxz/index.htm)下载填写申请表格,并于2016年9月18日前将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提交至所在学院。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3)大学第1-6学期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国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6)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原件由学院查验后退还;材料(2)、(3)及其他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由学院统一提交研究生处备案。 2、资格遴选 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严格参照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学校分配名额的120%确定推免生资格名单,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学院于2016年9月21日前将名单报送研究生处。经研究生处汇总,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等部门复核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综合考核总成绩=前6个学期学习平均成绩×90%+能力考核成绩×10%。 学校将审定后的推免生资格名单在各学院及校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由学校将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即可获取推免生资格。 五、接收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 取得本科就读院校推免生资格、同时符合我校关于申请推免生资格基本条件要求的考生,根据我校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进行网上报名。 2、复试 研究生处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同意并按时参加复试。外校申请者须在复试时携带相关材料(详见本通知“推荐工作程序”)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接收学院供审查。 2016年9月28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拟接收的推免生(含外校申请者)进行复试,复试办法由各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要求自行确定。未经复试及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单项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一律不予接收。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可在参加复试时自由选择导师,原则上每位导师只招收1名推免生,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3、体检 2016年9月30日7:00统一进行空腹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院承担,体检结果由校医院出具并负责解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只接受我校医院的结论且不做任何解释。体检费用由校医院统一收取,考生体检结束后的《体格检查表》应上交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4、拟录取 复试及体检结束后,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处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研究生处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将确认待录取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 5、录取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及国家录取检查后于2017年6月下旬发放给考生本人。被录取的推免生,学院不予发放就业协议书,不参加当年的大学生就业派遣;如违约,其违约行为记入档案,档案退回生源所在地。 六、有关要求 1、9月14日,各学院将推免生工作办法(含电子版)、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报研招办。 2、9月21日,各学院将推免生资格名单(含电子版)及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等报研招办。 3、9月29日,各学院将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含电子版)及复试相关材料等报研招办。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楼西侧823室) 联 系 人:王喆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 邮政编码:163319 联系电话:0459-6819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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