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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北京 >>北京工业大学 >>录取情况 >> 2024年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拟录取等录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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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拟录取等录取信息

时间:2024-05-08     【转载】   来自:关注公众号:51考研网

北京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












报考学部(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政治/
 管理类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现学院名称

077

材料与制造学部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0202J1

资源环境与循环经济

学术学位

47

47

71

71

33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7

37

56

56

285

0805J2

资源环境与循环经济

学术学位

37

37

56

56

273

085601

材料工程

专业学位

37

37

56

56

282

070200

物理学

学术学位

41

41

62

62

288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078

材料与制造学部

激光工程研究院

080300

光学工程

学术学位

37

37

56

56

273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01方向)

专业学位

37

37

56

56

273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02方向)

专业学位

37

37

56

56

273

066

理学部

070200

物理学

学术学位

41

41

62

62

288

080300

光学工程

学术学位

37

37

56

56

273

025200

应用统计

专业学位

55

55

90

90

350

数学统计学与力学学院

070100

数学

学术学位

41

41

62

62

288

071400

统计学

学术学位

41

41

62

62

288

076

材料与制造学部
机械工程系

080100

力学

学术学位

35

35

53

53

260

080200

机械工程

学术学位

37

37

56

56

293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085501

机械工程

专业学位

37

37

56

56

284

065

环境与生命学部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学术学位

35

35

53

53

262

085800

能源动力

专业学位

37

37

56

56

307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学术学位

37

37

56

56

27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37

37

56

56

273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50

50

60

100

32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701

环境工程

专业学位

50

40

56

95

300

070300

化学

学术学位

41

41

62

62

288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071000

生物学

学术学位

41

41

62

62

341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学术学位

37

37

56

56

273

085409

生物医学工程

专业学位

37

37

56

56

297

011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学术学位

47

47

71

71

362

未调整

0202J1

资源环境与循环经济

学术学位

47

47

71

71

338

025100

金融

专业学位

47

47

71

71

338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49

49

74

74

364

120200

工商管理学

学术学位

49

49

74

74

347

125100

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78

39

/

/

162

125200

公共管理

专业学位

86

43

/

/

173

125300

会计

专业学位

104

52

/

/

237

035

艺术设计学院

085507

工业设计工程

专业学位

40

40

60

60

365

未调整

135600

美术与书法

专业学位

40

40

60

60

365

135700

设计

专业学位

40

40

60

60

377

140300

设计学

学术学位

39

39

60

60

363

036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术学位

55

47

90

90

345

未调整

062

文法学部

030300

社会学

学术学位

47

47

71

71

336

未调整

035102

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55

55

85

85

348

035200

社会工作

专业学位

47

47

71

71

331

040100

教育学

学术学位

51

51

153

/

350

045101

教育管理

专业学位

51

51

77

77

350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专业学位

51

51

77

77

350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专业学位

51

51

77

77

350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学术学位

55

55

83

83

376

125200

公共管理

专业学位

86

43

/

/

173

064

城市建设学部

081300

建筑学

学术学位

37

37

56

56

355

未调整

081400

土木工程(01方向)

学术学位

37

37

56

56

273

081400

土木工程(02方向)

学术学位

41

41

57

57

286

081400

土木工程(03方向)

学术学位

58

57

60

78

292

081500

水利工程

学术学位

35

35

53

53

260

082300

交通运输工程

学术学位

37

37

56

56

309

083300

城乡规划学

学术学位

37

37

78

78

352

085100

建筑

专业学位

37

37

56

56

352

085300

城乡规划

专业学位

37

37

78

78

305

085900

土木水利(01方向)

专业学位

37

37

56

56

273

085900

土木水利(02方向)

专业学位

39

39

63

63

290

085900

土木水利(03方向)

专业学位

52

45

59

87

274

086100

交通运输

专业学位

37

37

56

56

285

071

信息学部

信息与通信工程系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51

51

60

60

304

未调整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学术学位

51

51

60

60

305

085402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专业学位

51

51

60

60

337

072

信息学部

电子科学与技术系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40

40

65

65

312

未调整

085403

集成电路工程

专业学位

45

45

65

65

314

073

信息学部

人工智能与自动化系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7

37

56

56

273

未调整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52

52

68

68

335

085406

控制工程

专业学位

52

52

78

78

335

085407

仪器仪表工程

专业学位

37

37

56

56

273

074

信息学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45

45

70

70

328

未调整

083900

网络空间安全

学术学位

37

37

56

56

314

085404

计算机技术

专业学位

45

45

70

70

326

075

信息学部

软件工程系

083500

软件工程

学术学位

50

50

70

70

312

未调整

085405

软件工程

专业学位

50

50

70

70

296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40

40

61

61

273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以及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性、科学性、规范性。

二、组织管理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学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及录取组织,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各学部(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工作人员参与复试,并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各学科专业组建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人员不少于5人。

三、复试工作

1.复试形式

经学校研究决定,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进行。

复试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2.复试分数线、各学部(院)复试工作方案

北京工业大学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已经发布,各学部(院)复试方案将于近期陆续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复试差额比例及复试名单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各学科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将于近期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参加复试考生以网上公布名单为准。

4.复试时间安排

我校复试整体预计将于3月下旬启动。各学科专业复试的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所在学部(院)复试方案。

请考生在近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包括手机、邮箱等),以备学校联系使用。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

5.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

参加复试考生统一提交材料详见《北京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说明》(附件1)。各学部(院)可根据复试考核需要,除资格审查材料外,制订其他补充材料的提交要求。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相关要求、提交方式、时间等,请见各学部(院)复试方案。

对于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核或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6.诚信复试要求

考生要认真阅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北京工业大学和招生学部(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按照要求,签订或宣读“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

7.复试成绩量化标准

复试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专业能力考核占40%,综合面试占50%。

8.复试考核

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证(往届生),按照工作人员提示进行身份核验。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包括通用外语、专业外语听说的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笔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部(院)还可根据人才选拔要求,安排实验实践等其他形式的考核。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如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人文素质、举止及礼仪、心理状况等方面。

各学科专业还可根据考核需要,制订其他考核要求,具体请见各学部(院)复试方案。

加试。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的考生除外)须加试(笔试)至少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若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心理测试。测试办法将于近期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

1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1.复试费

复试收取复试费(100元/生),缴费方式请见附件4。请注意保存缴费成功界面截图,在复试资审时出示。

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办理退款手续。

复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请考生根据复试时间提前妥当安排,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12.体检

所有录取的考生必须体检,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相应项目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3.加分及破格复试政策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北京市政策加分及破格复试政策执行。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文件精神,我校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者能通过调剂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14.进出校园管理

我校复试工作统一在北京工业大学平乐园校区进行,考生可乘坐地铁14号线“北工大西门站”直达。各学科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详见学部(院)复试方案。

复试期间,考生可刷本人身份证通过校门闸机进出校园,进入校园后请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若出入校时出现问题,请及时与招生学部(院)联系。

校外考生可前往校内天天餐厅(学生综合服务楼二层)购餐,可前往京客隆超市(学生综合服务楼西侧一层、奥运餐厅内一层)购买日常用品。

四、调剂工作

1.调剂工作原则

我校一志愿生源整体充足,仅少量学科专业接收调剂。调剂工作办法将由相关学部(院)按照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要求制订,并在学部(院)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

调剂考生的报名、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调剂工作基本要求

(1)符合申请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

(2)符合申请调入学科专业的调剂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

(3)初试成绩应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并且达到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

(4)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学科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根据我校人才选拔要求,初试科目为英语(二)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为数学(二)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初试科目为数学(一)的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为数学(三)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初试科目为数学(一)或数学(二)的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为314数学(农)或396经济类综合能力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初试科目为数学(一)、数学(二)或数学(三)的学科专业。

(6)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得调入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7)各学科专业在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一般只开放一次调剂申请。如开放多个批次,则每批次内分别按照遴选规则进行择优遴选。

(8)考生调剂的其他要求,在符合2024年上级部门招生录取文件中关于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由各学科专业根据人才选拔要求制订,具体详见各学部(院)复试工作方案及调剂办法。

3.调剂工作程序

(1)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预计将于4月8日开通,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将于系统开通并完成遴选后组织进行。各学部(院)公布相关学科专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各相关学科专业调剂工作办法见各学部(院)复试方案。如由于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开启时间发生变动而导致我校相关学科专业接收调剂考生报名时间进行调整,我校将提前在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进行公布。

(2)考生须在相关学科专业规定的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提交调剂申请等,否则申请无效。

考生填报志愿后,系统将锁定36小时。

(3)各学科专业接收调剂申请时间截止后,各学部(院)、学科专业根据报考条件、调剂基本要求和遴选规则等,在学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依据计划余额择优选拔出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后,须按时参加复试。

(4)复试后,学校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

五、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

复试后,每个学科专业统一标准,对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按加权总成绩排序,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学术水平、身心健康状况等,由高到低拟录取。

对接收调剂生的学科专业,对于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加权总成绩排序,并按照先第一志愿合格考生、后调剂考生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同一专业如有不同学习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则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计划分别排序。

复试总分不合格(<60分)者不予录取。

加权总成绩计算方法:

(1)加权总成绩=[初试总分×1/5×50%]+[复试总分×50%];

(2)MBA、MPA、会计专硕加权总成绩=[初试总分×1/3×50%]+[复试总分×50%]。

同一志愿属性(指一志愿/调剂,下同)的考生加权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拟录取;同一志愿属性考生的加权总成绩、初试总分均相同时,按复试综合面试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所有拟录取结果(含调剂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审核通过后的名单为准。

2.协议签订

硕士研究生就业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所有待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被拟录取。

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协议书为一式两份;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协议书实行三方协议制,为一式三份,其协议定向就业单位须与其报名库中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

ü拟录取统考定向生的协议:拟录取考生于复试结束后1周内寄送原件回学部(院),邮寄地址请见学部(院)复试方案。

ü拟录取统考非定向生的协议:一志愿拟录取考生于4月11日之前提交至各学部(院),调剂拟录取考生在复试结束后3天内提交,提交方式见学部(院)复试工作方案。

ü拟录取推免生的协议:推免生于3月27日之前提交至各学部(院),提交方式见学部(院)复试工作方案。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包括非定向/定向),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

3.现实表现函调表

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在4月11日前将《北京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实表现函调表》(见附件2)提交,调剂拟录取考生在复试结束后3天内提交,提交方式见学部(院)复试工作方案。

已被我校接收的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再参加复试,但须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资格复审。推免生于3月27日前,将《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函调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提交至各学部(院),提交方式见学部(院)复试工作方案。

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各项规定,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六、郑重声明

我校从未与任何社会考研培训机构合作。请广大考生小心防范可能存在的非法冒名网站、QQ、微信、短信、邮件、电话等,切勿相信非法机构或个人的招生虚假不实宣传,避免上当受骗,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我校均不予负责。

对于盗用北京工业大学或学校教师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保留一切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及考生监督举报。

七、信息公开

北京工业大学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政策,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bjut_yanzhao)以及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工作时间)

我校接待考生咨询电话:010-67392533。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bgdjubao@bjut.edu.cn。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京工业大学各研究生招生学部(院)联系方式请见附件5。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5日


附件1:北京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说明

附件2:北京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实表现函调表

附件3: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函调及资格审查表

附件4:考生复试费缴费方式

附件5:北京工业大学各研究生招生学部(院)联系方式


北京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拟录取结果公示


报考学部(院)代码

报考学部(院)

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现学部(院)名称

一志愿拟录取结果公示

077

材料与制造学部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0202J1

资源环境与循环经济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2-一志愿拟录取结果公示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J2

资源环境与循环经济

085601

材料工程

065

环境与生命学部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5600

材料与化工

065

环境与生命学部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3-一志愿拟录取结果公示

085701

环境工程

066

理学部

070200

物理学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085-一志愿拟录取结果公示

080300

光学工程

077

材料与制造学部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070200

物理学

078

材料与制造学部激光工程研究院

080300

光学工程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066

理学部

025200

应用统计

数学统计学与力学学院

086-一志愿拟录取结果公示

070100

数学

071400

统计学

076

材料与制造学部机械工程系

080100

力学

011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经济与管理学院

011-一志愿拟录取结果公示

120200

工商管理学

125100

工商管理

125200

公共管理

125300

会计

020200

应用经济学

0202J1

资源环境与循环经济

025100

金融

035

艺术设计学院

135600

美术与书法

艺术设计学院

035-一志愿拟录取结果公示

135700

设计

140300

设计学

085507

工业设计工程

064

城市建设学部

081300

建筑学

城市建设学部

064-一志愿拟录取结果公示

081400

土木工程

081500

水利工程

082300

交通运输工程

083300

城乡规划学

085100

建筑

085300

城乡规划

085900

土木水利

086100

交通运输

065

环境与生命学部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081-一志愿拟录取结果公示

085800

能源动力

076

材料与制造学部机械工程系

080200

机械工程

085501

机械工程

036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6-一志愿拟录取结果公示

062

文法学部

125200

公共管理

文法学部

062-一志愿拟录取结果公示

030300

社会学

035102

法律(法学)

035200

社会工作

040100

教育学

045101

教育管理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071

信息学部信息与通信工程系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信息学部信息与通信工程系

071-一志愿拟录取结果公示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5402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072

信息学部电子科学与技术系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信息学部电子科学与技术系

072-一志愿拟录取结果公示

085403

集成电路工程

073

信息学部人工智能与自动化系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信息学部人工智能与自动化系

073-一志愿拟录取结果公示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085406

控制工程

085407

仪器仪表工程

074

信息学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学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074-一志愿拟录取结果公示

083900

网络空间安全

085404

计算机技术

075

信息学部软件工程系

083500

软件工程

信息学部软件工程系

075-一志愿拟录取结果公示

085405

软件工程

065

环境与生命学部

070300

化学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084-一志愿拟录取结果公示

071000

生物学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085409

生物医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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