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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时间:2015-08-16 浙江海洋学院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同意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已开始接受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二、接受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
三、申请步骤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申请人通过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并向我校提出申请。 申请时所需填报的项目:“学位申请”版块中“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等子版块。该系统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学位证书制证使用(暨为最终在学位证书上使用的照片),请各位申请人一定要根据网站要求到专业照相馆拍摄,并保存好照片纸质版和电子版。 2.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后,于9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到我校研究处进行现场确认,核对相关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贴有近期同底片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表一式两份; ②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浙江海洋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跟读申请表》(见附件)。 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由于现场确认需采集申请人的图像与指纹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因此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旁人无法代办。 我校研究生处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申请人网上注册信息和现场确认情况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可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查询。 四、学习阶段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 第一阶段的课程学习从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进行。课程按本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课程学习采取跟读相同专业全日制研究生课程的方式,从9月10日开始跟读。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五年之内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包括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五年内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第二阶段: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 申请人在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理论课程考试(不含实践环节学分)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之后,应在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并在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但最长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最长学习时间。 申请人在通过上述考试和论文答辩后,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五、学费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费用包括课程学习费和学位论文费,共计2万元,分两次交清。 1.第一阶段:课程学习费11000元(包括听课费及实验费等)。 2.第二阶段:学位论文费9000元(包括指导费及答辩费等)。 3.第一阶段学费缴纳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课程学习前交纳。第二阶段学费在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学位论文申请前缴纳。 以上费用均不含教材费及参加国家组织水平考试(包括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有关费用,教材费及参加国家组织水平考试的有关费用另行按实收取。 六、其他 1.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严格遵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时间期限,凡逾期者,本次申请无效;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3.申请人在校期间食宿自理。 4.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处联系人:张老师,0580-818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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