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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奖励时间:2016-09-11 学费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辽 宁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辽财教[2013]505号)等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将向所有纳 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生,具体以省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
学校奖助学金
备注:学校奖助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数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
企业奖助学金
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及勤工助学 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②“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为研究生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 据核实后的情况,办理暂缓缴纳学费的手续。入学后根据核实的家庭经济情况和本人实际生活情况以及相关规定,分别采取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助学金资助等措 施,以确保每一位经济特别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③勤工助学 学校积极主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校各部门有用工需求或现有岗位工作有学生可以替代从事的,优先提供给勤工助学同学,每月定期发放勤工助学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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