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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贷学金时间:2016-09-09 1.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还可以通过申请助教、助研和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2. 学校将通过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被我校录取的全脱 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2万元);学业奖学金(百分百覆盖,分三等,分别奖励1.2万元、0.8万元、0.6万元);国家助学金(每年 0.6万);申请助教、助研和助管的“三助”岗位津贴(每月300元)。 3.符合条件的贫困研究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 4.我校为研究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介绍
在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情况下,为更好地改善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学校统筹资源,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六位一体”奖助学金体系,对2014 级秋季入学及以后研究生,提高资助额度,扩大资助范围,学业优秀、科研突出和实践能力强的博士生最高奖助可达7万左右,硕士生最高可达4.5万左右,总体 上提高了研究生的奖助水平。同时,学校通过设立创新奖励体系,以项目支持和竞赛奖励等方式激励研究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为培养高层次创新人 才创造条件。 一、“六位一体”奖助体系 2.学业奖学金。对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为100%。具体获奖等级和标准,详见下表。 (1)博士生学业奖学金
(2)硕士生学业奖学金
注: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新生获一等奖学金范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于985或211高校和宁波大 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不含上述高校独立学院考生);二等奖学金范围:其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其他毕业于985或211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考 生(不含上述高校独立学院考生);三等奖学金范围:除一、二等之外的新生。 第二学年及以上研究生获奖等级,根据上一学年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和科研能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3.国家助学金。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4.“三助”津贴。在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申请助研岗位资格,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有申请助教、助管岗位资格。助教与助管不兼聘。资助范围和标准详见表格。
5.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研究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和就学地助学贷款,就学地助学贷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年。 6.专项帮困补助。通过学校、政府和社会捐赠等途径,以勤工助学岗位、困难补助等方式给予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一定额度的补助。
2. 校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学校设立科研创新基金,资助研究生开展学术创新研究活动,每 年立项约60项,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3000元/项,一般项目1200元/项;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2000元/项,一般项目800元/项。 3. 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研究生可申请“浙江省大学生科研创新训练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每项资助约10000元。 4.学科竞赛奖励。学校鼓励研究生参加“挑战杯”、“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大赛等学科竞赛,对获奖团队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