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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时间:2015-09-07 我校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首批试点单位,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现将2016年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养目标 二、学习年限 三、招生领域与规模 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领域开设“大学生村官农业硕士班”,招生有关情况见“大学生村官农业硕士班”招生简章。 四、学费与奖助体系 我 校按照国家和湖南省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构建以国家奖学金、特别生源奖、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及 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考生,在学习年限内正常情况下可获得的奖助学金 将达到40000—48000元,部分特别优秀的研究生甚至可达到68000元以上。 1.国家奖学金 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根据国家和湖南省下达的奖励名额进行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特别生源奖 凡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考生和全日制本科往届毕业生考生,分别一次性奖励12000元/人和6000元/人。 调剂录取至我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考生,一次性奖励12000元/人,其它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3.学业奖学金 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2.5年基本学习年限内分两次评定,第一、二学年各评审一次,设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覆盖面为10%;二等奖学金8000元/人,覆盖面为30%;三等奖学金6000元/人,覆盖面为60%。 4.国家助学金 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中国籍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每生每年6000元。 5.协同创新中心助研津贴 我校湖南省“农田杂草防控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设立助研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的实际情况给予800-2000元/月的助研津贴。考取作物专业领域和植物保护专业领域的研究生均可申请该协同创新中心设立的助研岗位。 6.三助岗位津贴 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助教、助管、助研岗位,并根据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性质的不同给予200-400元/月的岗位津贴。 7.研究生培养补助 学校向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提供4000元/人的研究生个人培养费,用于研究生开展科研实践工作。 8.实践补助 在联合培养单位进行专业综合实践,联合培养单位视学生参与工作情况发放一定生活工作津贴。 9.复试补助 凡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免收复试费;对外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报销一趟从考生就读学校至我校的往返车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和长途的士票除外)。 10.绿色通道 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研究生顺利入学。 11.科研成果奖励 以 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署名人或导师为第一署名人、研究生为第二署名人获得的各类科研成果按《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 关标准的50%进行奖励。例如在最新公布的SCI、SSCI、EI核心版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被SCI、SSCI收录后再增加奖励 3000元;在最新公布的CSSCI和CSCD核心版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分别奖励3000元和2000元;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后奖励5000元/项; 软件著作权授权奖励5000元/项。 五、培养模式 一 是校企“双主体”协同培养。建立学校与农业管理部门、涉农企业协同培养运行机制,在招生、培养、学位论文指导、学位授予等各个方面实现共同管理,共同制订 培养计划,共同建设师资队伍,共同建设研究生实践基地,使学校与行业企业真正成为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共同主体。目前,学校已和湖南省植保植检站、湖 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湖南亚华种子有限公司、长沙慧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湖南万家丰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振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委组织部等8个单位签订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 二 是校企“双导多师”联合培养。建立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培养学生的“双导师”制,成立“1+1+N”导师组,由1个校内导师、1个校外导师和多个实 践指导教师组成,指导与负责招生、培养、实践、论文、就业等方面的工作。如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研究生贺蓓同学,校内导师为周发明,校外导师为胡绍华,实践 指导教师有袁小清、杨文莲、胡绍华。采取“双教师”教学模式,成立“1+X+Y”课程组,由校内专职教师任课程负责人,多个校内专职教师和多个校外兼职教 师组成的课程组开展教学活动。目前,学校已聘任校内导师34名,校外导师32名,校外兼职教师40余名。 三 是“双段交替”多岗实践培养。整个培养过程分为七个学段,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交替进行的教学组织形式,并建立多岗轮换实践制度,在不同类型的联合培养 单位或同一单位的不同岗位上完成专业综合实践,使学生对职业领域的多个岗位都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以培养适合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要求的既具备扎实的 专业技能,又具备较强组织管理能力与沟通表达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四是设计“四模块”课程体系。在课程体系的设计上,强化职业需求导向,注重人文与科技相结合,强调以综合素养和专业知识与能力提高为核心,在公共课、领域主干课、专业技能课等模块的基础上增加了以培养综合素养为目标的人文与科技相结合的专业拓展课程模块。 五 是创建“七学段”制度。为了突出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改革传统的学期制度,由2.5年五个学期改成了2.5年七个学段,农忙时 学生进入实践基地进行专业综合实践,农闲时在学校进行课程学习。第一、二、五学段为理论课学习阶段,第三、四、六、七学段为专业实践阶段和学位论文答辩阶 段,二者分段交叉进行,建立从实践——理论——实践的螺旋式上升培养路线。 六、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报考“大学生村官农业硕士班”的考生除须符合以上各项要求外,还须是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到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止),并具有一年以上“大学生村官”工作经验(到2016年9月1日止),同时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书面同意。 七、报名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九、复试 (五)报考“大学生村官农业硕士班”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十、体检 十一、录取 十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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