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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拟录取等录取信息

时间:2023-04-28     【转载】   来自:关注公众号:51考研网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严格复试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坚持科学选拔。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严密防控,确保生命安全;优化服务,确保考生权益。

二、组织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决策和领导,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组织组、技术组、监察组等工作组,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相应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以及监督等工作。

3.学院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应配备负责考务支持与协调、情况记录、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的专门工作人员。

4.校院两级监察组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学校通知及实际情况确定并通过学院官网发布。

(二)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

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应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生源充足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再划定复试分数线。

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所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降25分划定。

4.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1.复试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同一个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复试实施办法详见各学院后续通知。

2.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考核方式和内容由各学院公布。其中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内容来自《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或面试形式。

3.复试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通过对考生本科学业成绩、毕业论文、科研经历和成果等信息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MPA、MBA、旅游管理硕士等专业的复试考核中含思想政治考试,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四)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及其分值比例由学院具体规定。

(五)其他

1.心理测试

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完成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由学院公布。

2.体检

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核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一)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

(二)应届生上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上交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五)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一志愿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并且达到调入学科所在门类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或自划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中应有数学。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所有学术学位专业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调剂。

9.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不接受报考类别为非定向考生的调剂。

10.符合调入学院专业的具体调剂原则和要求(详见国家调剂报名系统)。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复试遴选比例一般不低于1:1.5。

2.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调剂流程

1.学院发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根据其中的有关规定开展调剂工作。

2.学院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经研究生院审核后,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

3.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4.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复试结束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取得拟录取资格),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六、录取工作

(一)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的规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复试、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

总成绩计算公式: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

2.复试笔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7.提供虚假信息。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及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主动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各学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各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yzw.zjnu.edu.cn/2018/0308/c6574a232809/page.htm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

浙江师范大学研招办:

电话  0579-82283026     邮箱  yzb@zjnu.cn

浙江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

电话 0579-82282319     邮箱  jwb@zjnu.cn

八、其他

(一)各学院根据本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含调剂方案),报请研究生院备案审批后向考生公布。

(二)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三)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并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玩 忽 职 守、弄 虚 作 假、徇 私 舞 弊或者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学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本办法由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其中初试单科成绩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初试单科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如下: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备注

地环学院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350


085701

环境工程

273


085704

测绘工程

273


070501

自然地理学

299


070502

人文地理学

297


070503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279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273


儿童教育学院

045118

学前教育

352


045119

特殊教育

350


040105

学前教育学

350


040109

特殊教育学

350


0402Z1

儿童发展科学

350


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331


035102

法律(法学)

326


030100

法学

326


120401

行政管理

367


125200

公共管理

177


非洲学院

030200

政治学

326


0401J1

非洲学(非洲教育)

350


0603J1

非洲学(非洲历史与文化)

336


工学院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350


085500

机械

273


086100

交通运输

273


040108

职业技术教育学

350


080200

机械工程

273


0812Z2

智能交通技术

273


国社学院

035200

社会工作

326

原法政学院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350


030300

社会学

326

原法政学院

030300

社会学

326

原文传学院

0501Z1

汉语国际传播

363


化材学院

085600

材料与化工

273

原生化学院

070300

化学

279

原生化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273

原生化学院

计算机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313

原数计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73

原数计学院

教育学院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380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382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361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355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350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350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370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350


045115

小学教育

353


045117

科学与技术教育

350


040101

教育学原理

350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350


040103

教育史

350


040104

比较教育学

350


040106

高等教育学

350


040107

成人教育学

350


0401Z1

教师教育

350


078401

教育技术学

311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340


经管学院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财经商贸)

350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旅游管理)

365


125400

旅游管理

167


020200

应用经济学

346


120200

工商管理

340


125100

工商管理

167


马克思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356


人文学院

050101

文艺学

363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76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365


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

363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363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363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363


0501J1

儿童文学

363


060200

中国史

336


060300

世界史

336


设计学院

135108

艺术设计

387

原美术学院

130500

设计学

362

原美术学院

生命学院

071000

生物学

323

原生化学院

071300

生态学

279

原生化学院

数学学院

070100

数学

323

原数计学院

体育学院

045200

体育

306


040300

体育学

373


外语学院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363


055101

英语笔译

369


055102

英语口译

363


055105

日语笔译

370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384


050205

日语语言文学

363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71


物电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310


085600

材料与化工

273


070200

物理学

370


080300

光学工程

273


心理学院

040200

心理学

350

原教育学院

045400

应用心理

350

原教育学院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350

原教育学院

艺术学院

045111

学科教学(音乐)

371

原音乐学院

045113

学科教学(美术)

356

原美术学院

135101

音乐(声乐演唱)

407

原音乐学院

135101

音乐(钢琴演奏)

379

原音乐学院

135101

音乐(音乐教育)

403

原音乐学院

135104

电影

367

原文传学院

135105

广播电视

366

原文传学院

135107

美术

373

原美术学院

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

362

原音乐学院

130300

戏剧与影视学

362

原文传学院

130400

美术学

364

原美术学院


说明: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所报考学院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降25分。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考生,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3.一志愿报考专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分专业计划详见各学院通知。

4.我校未与任何机构、公司或个人合作开展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监督。请考生及家长切勿轻信他人协助录取及调剂的宣传或承诺,以免造成损失。


学院名称

复试录取细则

一志愿复试名单

法学院

http://fz.zjnu.edu.cn/2023/0327/c6293a429108/page.htm

 http://fz.zjnu.edu.cn/2023/0327/c6293a429475/page.htm

马克思主义学院

http://my.zjnu.edu.cn/2023/0327/c3936a429076/page.htm

 http://my.zjnu.edu.cn/2023/0327/c3936a429167/page.htm

教育学院

http://jky.zjnu.edu.cn/2023/0327/c4134a429299/page.htm

http://jky.zjnu.edu.cn/2023/0327/c4104a429311/page.htm

心理学院

http://xlxy.zjnu.edu.cn/2023/0327/c16468a429298/page.htm

http://xlxy.zjnu.edu.cn/2023/0327/c16468a429437/page.htm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

http://hys.zjnu.edu.cn/2023/0327/c6645a428928/page.htm

 http://hys.zjnu.edu.cn/2023/0327/c6645a429551/page.htm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http://tyxy.zjnu.edu.cn/2023/0327/c1038a429015/page.htm

 http://tyxy.zjnu.edu.cn/2023/0327/c1038a429532/page.htm

人文学院

http://rw.zjnu.edu.cn/2023/0327/c2017a428931/page.htm

http://rw.zjnu.edu.cn/2023/0327/c2017a429310/page.htm

 

外国语学院

http://flc.zjnu.edu.cn/2023/0326/c10868a428860/page.htm

http://flc.zjnu.edu.cn/2023/0327/c10868a429287/page.htm

艺术学院

 http://music.zjnu.edu.cn/2023/0327/c13806a429427/page.htm

 http://music.zjnu.edu.cn/2023/0327/c13806a429552/page.htm

数学科学学院

http://sxxy.zjnu.edu.cn/2023/0326/c16670a428868/page.htm

http://sxxy.zjnu.edu.cn/2023/0326/c16670a428869/page.htm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http://wdxy.zjnu.edu.cn/2023/0327/c11643a428940/page.htm

http://wdxy.zjnu.edu.cn/2023/0327/c11643a429293/page.htm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http://hcxy.zjnu.edu.cn/2023/0327/c16635a429082/page.htm

http://hcxy.zjnu.edu.cn/2023/0327/c16635a429346/page.htm

生命科学学院

http://sky.zjnu.edu.cn/2023/0327/c4937a429154/page.htm

 http://sky.zjnu.edu.cn/2023/0327/c4937a429302/page.htm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http://cs.zjnu.edu.cn/2023/0327/c16776a429132/page.htm

http://cs.zjnu.edu.cn/2023/0327/c16776a429289/page.htm

经济与管理学院

http://sxy.zjnu.edu.cn/2023/0327/c6023a429230/page.htm (全日制硕士)

http://sxy.zjnu.edu.cn/2023/0327/c6067a429208/page.htm (MBA)

 http://sxy.zjnu.edu.cn/2023/0328/c6023a429575/page.htm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http://dlhj.zjnu.edu.cn/2023/0327/c6920a429308/page.htm

http://dlhj.zjnu.edu.cn/2023/0327/c6920a429382/page.htm

 

http://dlhj.zjnu.edu.cn/2023/0327/c6920a429305/page.htm

工学院

http://gxy.zjnu.edu.cn/2023/0327/c3804a429025/page.htm

http://gxy.zjnu.edu.cn/2023/0327/c3804a428952/page.htm

设计与创意学院

http://di.zjnu.edu.cn/2023/0327/c9402a428918/page.htm

 http://di.zjnu.edu.cn/2023/0327/c9402a429386/page.htm

国际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

http://gjxy.zjnu.edu.cn/2023/0327/c4648a429306/page.htm

 http://gjxy.zjnu.edu.cn/2023/0327/c4648a429471/page.htm

非洲学院

http://ias.zjnu.edu.cn/2023/0326/c6142a428864/page.htm

 http://ias.zjnu.edu.cn/2023/0326/c6142a428866/page.htm

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心(MPA)

http://mpa.zjnu.edu.cn/2023/0327/c10158a428880/page.htm

http://mpa.zjnu.edu.cn/2023/0327/c10158a429485/page.htm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含推免生).xls

1 (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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