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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汕头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拟录取等录取信息时间:2023-04-26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等文件精神和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现将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形式 经综合研判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用线下或线上方式进行,具体复试方式请参见我校各招生学院复试方案。 二、复试方案 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根据本单位特点制定各招生学科(专业)复试方案并在本单位网站发布通知,考生须及时查看相关学院网站通知。复试方案应包含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复试分数线、复试内容、复试流程、评分标准、初试和复试成绩占比以及录取办法及联系方式。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复试资格审核所需要材料须考生提前准备,并按照各招生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提交,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信息是否与本人相符。 2.成绩单: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公章的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原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查学生证。 4.往届本科毕业生:审查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学历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5.同等学力考生:其中高职高专生审查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生审查本科结业证书等。 6.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汕头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出具并盖章)。 8.原则上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均需是在职定向人员。非全日制考生审查《非全日制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2),其中MBA、MPA、教育管理(代码:045101)考生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9.《汕头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须考生亲笔签名)。 10. 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工作证书或《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四、复试内容 1、考生按照各学院要求参加复试。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英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满分为100分,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选择考核方式及调整内容比例。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钟。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全面、严格的复试。主要是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科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笔试命题和考务组织工作由各学科负责。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五、调剂 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要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基本条件,初试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各招生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凡是涉及到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 六、录取 学院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各学科(专业)按复试成绩权重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各学科(专业)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从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录取,其次再从专业非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调剂录取。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百分制)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加试科目成绩(百分制)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资格者不予录取。 七、公示 复试结果经研究生院核准后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及参加专项计划等情况。复试结束后最终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 八、其他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汕头大学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研究生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754-86502424,邮箱:o_yzb@stu.edu.cn。
附件: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汕头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汕头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办法》工作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生调剂工作公布如下: 一、考生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以及我校调入专业的专业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 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分数线。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10. 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的其他条件要求。 二、调剂程序及办法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申请(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具体如下: 1.我校将在研究生院及学院网站公布接受调剂专业、调剂系统开放时间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拟报考学院网站调剂相关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所有调剂考生,均需通过调剂系统完成调剂、复试、拟录取的相关程序,未通过调剂系统的一律无效。 3.相关学院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的要求,择优发送复试通知。 相关专业将按研究方向调剂考生,对申请同一专业同一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4.申请调剂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回复我校的复试通知,并按要求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回复,即视为放弃。 5.调剂考生录取原则参照《汕头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办法》,复试成绩权重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按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对按研究方向调剂考生的专业,复试后将根据考生申请调剂的研究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6.对于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7. 考生在调剂系统上确认同意待录取后,还须经学校汕头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其他 考生如对我校调剂复试工作存在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或各拟调剂专业联系人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4-86502424; 联系邮箱:o_yzb@stu.edu.cn 2、汕头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接收调剂考生专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4-86502424(研院及各学院接受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1:汕头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接收调剂考生专业联系方式 26考研公共课课程(答疑班、系统班、保分班、专项冲刺)>>>点击进入 打开微信扫一扫,关注官方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研干货资料 打开微信扫一扫,关注信息小助手 将会为你通知以下信息: 1.官网订单信息通知 2.个人论坛信息提醒 3.答疑解惑信息提醒 4.官网其他信息提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