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拟录取情况时间:2023-04-24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现将我校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如下: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
说明: 1、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其他专项计划/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单科不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最高项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研招办和报考学院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将于后续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请各位考生近期密切关注网站通知,并根据要求准备复试材料,按照复试相关安排参加复试。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取考生到校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基本成绩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达到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院负责通知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生源和调剂到我校的合格生源。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享受加分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台资料库中“可享受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加分名单”为准。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复试前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及书面申请书递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1773961)和相关学院,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 二、复试时间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下旬开始,考生根据各学院的复试安排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及复试流程请关注各学院通知。 三、复试比例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比例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20%~150%左右,但涉及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招生的专业学位,适度扩大复试比例。 四、复试内容 复试满分为250分,内容包括: 1.专业笔试,满分120分,闭卷考试,时间2小时。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核。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30分,面试考核。 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由相关学院另文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MBA、MPA专业除外)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由各学院组织考试,各科考试时间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五、录取 (一)成绩使用 1.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的不予录取(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3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考生必须参加所有复试内容,任何一项不参加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录取办法 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学科专业规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对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录取汉族考生人数不超过该计划招生总规模的10%。 3.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其他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须与学校、定向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 六、调剂工作 详见《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硕士生接收调剂相关事宜的通知》。 七、监督和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者,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和原则,招办工作人员应立即予以答复;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研究生院向学院调查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受理复议后予以答复或责成学院答复。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1773961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10-61772561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八、其他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附件: 01-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规模 02-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规模 03-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规模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经各学院审核,学校审批,在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成绩的基础上,现将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含推荐免试考生)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并作出如下说明: 1.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2. 此名单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并经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查和教育部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成为正式录取名单。 3. 未能通过检查、已被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学籍学历有问题并且未按时交送所需相关材料、政审未通过、违规违纪或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 考生与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无法按时调取档案等材料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将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5. 我校拟录取考生的档案调取、录取通知书发放等相关事宜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届时网站还会发布考生查看或修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通知,请考生及时查阅并按要求办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1773961。 26考研公共课课程(答疑班、系统班、保分班、专项冲刺)>>>点击进入 打开微信扫一扫,关注官方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研干货资料 打开微信扫一扫,关注信息小助手 将会为你通知以下信息: 1.官网订单信息通知 2.个人论坛信息提醒 3.答疑解惑信息提醒 4.官网其他信息提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