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
我校2016级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拟定如下(最终的收费标准以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
研究生层次类型 | 标准(元/年·生) |
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学术型硕士 | 食品科学、★观赏园艺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兽医药学、风景园林学 | 8000 |
其他专业 | 6000 |
专业型硕士 | 风景园林、金融、翻译 | 15000 |
社会工作 | 12000 |
其他专业 | 6000 |
定向就业(即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 职不脱产等类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学术型硕士 | 所有专业 | 12000 |
专业型硕士 | 风景园林、金融 | 26000 |
公共管理(MPA)、社会工作、翻译 | 18000 |
其他专业 | 12000 |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金额在300万左右,其中硕士生国家奖学金为每生2万元/年。
2、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研岗位津贴情况如下表:
奖学金 | 助学金 | 总金额 |
学业奖学金 | 国家 助学金 | 学校 助学金 | 助研岗位 津贴 |
类型 | 等级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 博士生 | 一等 | 18000元/年 | 20% | 833元/月 | 1367元/月 | ≥400元/月 | ≥49200元/年 |
二等 | 12000元/年 | 50% | ≥43200元/年 |
三等 | 9000元/年 | 30% | ≥40200元/年 |
学术型 硕士 | 一等 | 10000元/年 | 20% | 500元/月 | 300元/月 | 自然科学类: ≥200元/月 人文社科类: ≥100元/月 | ≥22000元/年 ≥20800元/年 |
二等 | 6000元/年 | 50% | ≥18000元/年 ≥16800元/年 |
三等 | 3000元/年 | 30% | ≥15000元/年 ≥13800元/年 |
专业学位 硕士 | 一等 | 10000元/年 | 20% | 500元/月 | 100元/月 | 自定 | ≥17200元/年 |
二等 | 6000元/年 | 50% | ≥13200元/年 |
三等 | 3000元/年 | 30% | ≥10200元/年 |
3、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学校每年设置150余万元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校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个人或团体,包括优秀研究生干部、先进班集体、道德风尚奖、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创新创业扶持计划、毕业班优秀研究生等。奖励比例和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社会奖学金,则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奖励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4、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5、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90万元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 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国家规定的8元/小时),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部)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 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部)等单位设置。
6、国家助学贷款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