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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2021-06-09 我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全部结束,现将拟录取结果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或前往研究生学院招生科咨询。 拟录取培养方式一般为非定向,非定向研究生需要在入学前将学籍(人事)档案调入锦州医科大学管理。 对于已有工作单位的在岗人员,如果不想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申请定向培养。定向培养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因有固定收入来源,所以不享受在校期间的奖助学金;毕业后返回定向单位工作,不参与就业派遣。 需要办理定向培养的拟录取考生务必于3月31日9:00-11:00前往研究生学院招生科领取一式三份《定向培养合同书》,并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定向培养合同书》邮寄或送至招生科,方可确定为定向培养方式。如未如期返回,我校将默认为非定向考生。
我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批次调剂考生复试全部结束,现将拟录取结果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或前往研究生学院招生科咨询。 拟录取培养方式一般为非定向,非定向研究生需要在入学前将学籍(人事)档案调入锦州医科大学管理。 对于已有工作单位的在岗人员,如果不想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申请定向培养。定向培养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因有固定收入来源,所以不享受在校期间的奖助学金;毕业后返回定向单位工作,不参与就业派遣。 需要办理定向培养的拟录取考生务必于4月12日9:00-11:00前往研究生学院招生科领取一式三份《定向培养合同书》,并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定向培养合同书》邮寄或送至招生科,方可确定为定向培养方式。如未如期返回,我校将默认为非定向考生。 请拟录取考生根据要求及时缴费并参加体检,以免影响录取结果,体检时间:4月11日上午8:00,地点:锦州医科大学卫生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我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二批次调剂考生复试全部结束,现将拟录取结果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或前往研究生学院招生科咨询。 拟录取培养方式一般为非定向,非定向研究生需要在入学前将学籍(人事)档案调入锦州医科大学管理。 对于已有工作单位的在岗人员,如果不想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申请定向培养。定向培养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因有固定收入来源,所以不享受在校期间的奖助学金;毕业后返回定向单位工作,不参与就业派遣。 需要办理定向培养的拟录取考生务必于4月20日9:00-11:00前往研究生学院招生科领取一式三份《定向培养合同书》,并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定向培养合同书》邮寄或送至招生科,方可确定为定向培养方式。如未如期返回,我校将默认为非定向考生。 请拟录取考生根据要求及时缴费并参加体检,以免影响录取结果,体检时间:4月19日上午8:00,地点:锦州医科大学卫生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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