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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时间:2021-05-29     【转载】   来自:关注公众号:51考研网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报考情况,经研究决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学院

专业名称(代码)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

物理学(0702)

280

37

56

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

化学(0703)

280

37

56

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

263

37

56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生物学(0710)

305

4060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

263

37

56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

263

37

56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263

37

56

 

相关说明:

    1.我校2021年复试工作原则上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考生操作规程另行通知。

    2.我校严格执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按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2021年3月22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于近期陆续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网站通知。


上海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有关规定

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上海市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全面考察,科学选拔的原则。

(三)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

(四)坚持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确定学校复试、录取原则,审核各学院复试工作规程,领导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二)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委员会)按照学校复试工作的政策及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工作规程,明确复试内容和要求、复试程序和评分标准等,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组织完成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三)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检查组。巡视检查组成员由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代表组成,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按照《上海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链接如下:https://yanzhao.shanghaitech.edu.cn/2021/0312/c1621a60883/page.htm

四、复试工作

 (一)各学院制定复试工作规程

   各学院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规程与安排等,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二)复试方式及时间

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预计3月中下旬开始(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做好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审查条件需符合教育部关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上海科技大学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的相关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入围复试的考生须根据招生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内容

以面试为主,重点考察学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复试具体形式及内容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予以确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者不予录取。

(五)政治审查

考生在入学前应按要求提交完成《上海科技大学研究生政治审查登记表》。

五、录取原则

(一)各学院在招生复试工作规程中明确复试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

六、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

胡老师,021-20685449,g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二)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

林老师,021-20685289,admission.spst@shanghaitech.edu.cn

(三)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章老师,021-20685087,grad.admission.slst@shanghaitech.edu.cn

(四)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傅老师,021-20684459,admission.sist@shanghaitech.edu.cn

七、投诉和监督举报邮箱:skdjw@shanghaitech.edu.cn

 

  本规定由上海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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