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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检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时间:2021-05-28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常态下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1〕3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1〕4号)等文件内容,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成立院领导担任的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分数线由院长办公会按考生情况讨论后确定并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具体实施面试、能力考核等各项工作。 (一)成立复试小组 1.药学专业(药物分析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 组长:1人 成员:4人及以上 纪检监察:1人 2.药学专业(药理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 组长:1人 成员:4人及以上 纪检监察:1人 3.基础医学专业(免疫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 组长:1人 成员:4人及以上 纪检监察:1人 4.基础医学专业(病原生物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 组长:1人 成员:4人及以上 纪检监察:1人 (二)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方式 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将在4月开展,4月30日前结束。第一志愿复试拟于4月15日前结束,调剂复试于4月30日前结束,在北京进行现场复试。 (三)在复试组织过程中所采取的疫情防控方面针对性的措施 为全力支持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院提前安排,做好以下工作。 1.提前与考生联系,了解考生所在地和情况。 2.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设施设备以及工作用具杀菌消毒等工作。 3.加强复试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为复试专家、工作人员和考生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具,复试场所人员间距不低于1米。同时提醒考生采取必要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二、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公布时间:定于2021年3月25日;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公布方式: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信息公开>公告通知>研究生培养”中查看复试录取办法和调剂信息(网站地址:www.nifdc.org.cn)。 (二)复试教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 1.参与复试的教师应具有我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 2.参与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与考生无利益关系。 3.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三)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需要的材料: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考生校验学生证,入学时校验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和本科成绩单、1寸免冠照片1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等相关材料。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监察。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人员名单及成绩、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复试成绩公布两天时间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进行复议。考生可直接向教育培训中心(研究生院)或纪检监察室写出书面材料提出复议。 三、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复试比例 我院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国家公布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院生源、培养要求和招生计划安排、考生初试成绩等情况确定。 1.单科成绩要求 政治、英语各单科成绩均应大于或等于37分。 分析化学、有机化学、药理学、免疫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各单科成绩均应大于或等于56分。 2.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药学专业(药物分析学)总分大于或等于350分。 药学专业(药理学)无过线考生,余额信息见调剂方案。 基础医学专业(免疫学)总分大于或等于300分。 基础医学专业(病原生物学)无过线考生,余额信息见调剂方案。 3.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药学专业(药物分析学)拟录取6人,8人参加复试。 基础医学专业(免疫学)拟录取4人,6人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报到时间:2021年4月1日上午9时30分 复试笔试时间:2021年4月1日下午2时 复试面试时间: 2021年4月2日上午 复试地点: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华佗路31号);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药物分析学)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免疫学)
(三)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内容:专业英语(占复试成绩30%) 2、面试内容:(占复试成绩70%) (1)专业基础、专业知识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2)英语听说能力(公共、专业); (3)创新意识及进取能力; (4)科研能力; (5)对报考学科前沿及现状的了解程度; (6)思想道德意识、事业进取和艰苦奋斗; (7)综合印象。 (四)成绩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分数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初试总成绩(折合百分制)与复试成绩(百分制)按50%、50%权重相加。各专业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我院不设破格复试。 (六)有关复试信息将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外网公布(网站地址:www.nifdc.org.cn),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我院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教育培训中心(研究生院)电话:010-53852000、010-53851331;纪检监察室电话:010-53851337。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四、如果教育部以及北京市教委在2021 年的研究生复试中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实时公布。 26考研公共课课程(答疑班、系统班、保分班、专项冲刺)>>>点击进入 打开微信扫一扫,关注官方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研干货资料 打开微信扫一扫,关注信息小助手 将会为你通知以下信息: 1.官网订单信息通知 2.个人论坛信息提醒 3.答疑解惑信息提醒 4.官网其他信息提醒 |